通知公告
当前位置:首页 >通知公告>正文
洛阳市第一职业高中 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制度
时间:2019-06-03

洛阳市第一职业高中

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制度

为严肃校规校纪,规范学生行为,加强法制教育,建设平安和谐校园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。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整治,从而切实维护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,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、人身及财产安全,特制定此预防及处理制度。建立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机制和制度。建立应急处置预案,建立早期预警、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。

一、加强预防,防患与未然 

1、加强校园值班和校园巡查工作,早上上学时、中午和下午放学后,值班老师和门卫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在重要场所,如:教学楼、操场、学校门口、宿舍楼等地的巡逻和查看,并做好相关记录。

2、督促学校安保人员加强校园巡视;加强对安保人员的培训考核,将巡视的频率和发现、制止突发问题纳入考核和奖惩。

3、在部分重要场所增加高清监控摄像头,对已有的非高清摄像头进行部分更换,从技术上提高防范、发现、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能力。

4、加强学校督导人员督导和巡视,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上报学生发展处。

5、督促校园安保人员加强宿舍管理和巡视,提高巡视频率;同时要求监控室值班人员认真负责,通过校园监控发现校园内的学生打斗及欺凌事件,要求加强与宿管、巡逻保安、行政值班人员的联系和沟通。

  6、要求班主任利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,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,并共同教育。

7、向学生公布学校“校园欺凌”救助电话和投诉箱,并将预防校园欺凌投诉电话以及邮箱张贴至校园显眼位置,并将纸质版发至各班。

8、利用教职工会议、班主任会议、校行政会议等加强宣传教育,明确全体教职员工的全员育人职责和要求。 

9、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,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,并及时跟进解决,防止事态恶化。

 二、及时处理,教育惩戒。

  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,学生教导处应及时调查处置,根据《学生管理手册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涉嫌违法犯罪的,由学校或受欺凌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。

三、事后干预,健康成长

对事情进行总结分析,班主任开展此类的相关教育活动,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,以保给予学生一个快乐健康的学习环境。